史良主持落实《婚姻法》
1950年5月1日,《人民日报》刊登消息:中央人民政府颁发命令 公布施行婚姻法
史良是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,她上任后做的第一件大事,就是力促《婚姻法》出台,并主持落实。
1950年5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出台并施行,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。毛泽东批注: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,婚姻法是家庭的根本大法。
《婚姻法》一举“废除包办强迫、男尊女卑等封建主义婚姻制度。实行了婚姻自由,男女平等,一夫一妻制,保护妇女、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。”
“妇女得不到解放,整个民族就讲不上解放。”史良认为有法不依,再好的法律法令,也不过是一纸空文。因此,她对督促各级人民政府、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贯彻执行《婚姻法》始终不遗余力,并亲自到基层去检查《婚姻法》的执行情况。她还提议在某些法院设立婚姻庭,专门承担和处理离婚案件。在宣传《婚姻法》和解决婚姻问题时,她提出采取“分片包干制”,以做到家喻户晓。
几十年过去了,再提起史良的名字,也许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她是谁,但她主持落实的《婚姻法》影响了几代中国人。
来源:中国青年网,2012-10-02,编辑时有删改
节选自《史良:救国君子 女中豪杰》,标题系编者所加
- 上一条了不起的母亲赵君陶
- 下一条丁雪松在延安欢度“三八”妇女节